首页 >> 快讯 >

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

2023-08-13 06:03:27 来源: 用户: 

你们好,最近小时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离婚财产分配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配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但问题是有的人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者拿到离婚证后对财产分割反悔。比如登记离婚时,有的当事人约定一方住在房子里,另一方三个月内搬出。但离婚后,对方“按兵不动”。

2、 延迟履行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根据在婚姻登记处达成的协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协议不是开玩笑。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从而判决双方履行协议。还有一种情况,

3、 离婚登记时,自愿达成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早日离婚,表示愿意放弃自己的全部财产。离婚后,他出尔反尔,越想越不平衡,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4、 针对这种情况,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反悔分割财产的,

5、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离婚及财产分割未发现有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的,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

6、 首先,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被界定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都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设置了时间限制,以离婚后一年为限。

7、 超过这个时间,就不受保护了;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主张重新分割财产的几种情形,即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另外,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

8、 财产再分割的条件比较严格,对于“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的行为也很难证明。所以在登记离婚时,当事人要明白,一旦签订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在签订协议前要三思。

9、 不要一时冲动。

10、 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财产全部归女方,债务由男方承担。债权人向该男子主张债权时,该男子表示无力偿还。现实生活中,类似夫妻恶意逃废债务的问题已经出现了很多。为了有效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1、 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财产分割处理中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

12、 离婚时,无论当事人如何约定,人民法院如何判决,财产分割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方清偿。鉴于这种情况,

13、 男方无力偿还豪华轿车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女方要求偿还。

14、 离婚双方为房子争执,可以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关于如何处理此类问题的几个方面:以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产权虽在一方名下,

15、 它仍然属于夫妻。“争议房屋为一方婚前租住,婚后以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且产权证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很常见。房子虽然婚前是一方租的,但产权证也在一方名下。

16、 但不能认定为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买房的价格往往是由夫妻双方的工龄决定的,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公平的。

17、 当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离婚双方对单位福利分房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市场价格评估竞拍。

18、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按照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并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不能就房屋价值和所有权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19、 双方要求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在评估的基础上竞买。“这是考虑到购买福利房单位和购买商品房的价格差距非常大。离婚时一方获得房屋的,只补偿另一方原购买福利房价格的一半。

20、 显然是不公平的。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价格处理住房问题,可能相对公平。

以上就是离婚财产分配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