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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场可以相互窃取风能

2023-11-02 17:14:01 来源: 用户: 

由于所谓的尾流效应,海上风电场可使50公里内其他风电场下游风资源的可用性减少多达20%。“尾流效应”是当风通过风力涡轮机时在风力涡轮机尾流中发生的湍流。这种湍流将减少受影响涡轮机的产量。卑尔根大学(UiB)的跨学科研究证实了这一结果。

“基于经济考虑,开发海上风电场的动力只要减少5%,就会减弱,”博士说。卑尔根大学(UiB)法学院的候选人EirikFinserås。

Finserås最近在《海洋政策》上发表了文章“随风而去?风电场引起的尾流和监管差距”,该文章与卑尔根研究人员合作,研究了挪威计划在北海“SørligeNordsjøII”开发海上风电场海上风电中心(BOW)。

从丹麦人那里偷风

挪威政府目前正在规划在“SørligeNordsjøII”开发海上风电场。该风田位于丹麦水域中规划的丹麦海上风电场NordsrenIII东南约22公里处。

Finserås指出:“位于SørligeNordsjøII的挪威海上风电场可能会从邻近的丹麦规划的海上风电场‘窃取’风力。这是否会对挪威的计划产生任何法律后果很难说。”

监管不善

Finserås表示,海上风能资源的开采监管不力,《海洋法公约》中也只是松散地提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拥有开采风能的主权权利。

“除了承认这项权利之外,《海洋法公约》并未对风能的开采及其可能的跨境尾流效应施加任何明确的限制,”芬塞罗斯说。

“然而,更隐晦的是,人们可以将一种潜在的限制解释为意味着你需要通知并咨询其他国家,你的海上风电场可能会产生跨界尾流效应。”

除了通过咨询其他国家成为好邻居之外,没有义务与其他国家签订协议或采取其他措施来限制可能的跨界尾流影响。

Finserås表示:“据我所知,挪威当局尚未就SørligeNordsjøII海上风电开发可能产生的跨界尾流效应征求丹麦人的意见。”

需要更多政治合作

Finserås表示,为了确保有效的能源转型,各国当局应合作并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以避免尾流损失。

通过欧盟以及直接涉及两个或多个国家的其他国际法,不同级别的国家之间可以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EirikFinserås表示:“无论如何,需要制定并明确有关海上风电场监管和尾流效应相关挑战的监管框架,以便尽可能顺利、有效地进行绿色能源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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