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是什么】在中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中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制度,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
一、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们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
二、表格展示
项目 | 内容 |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性质 | 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
全国人大 |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 |
地方人大 |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相应范围内的权力 |
产生方式 | 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意志 |
主要职能 | 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 |
宪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条、第60条、第96条等 |
三、简要说明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质上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这些机关不仅代表人民进行决策,还对政府及其他国家机关进行监督,确保国家权力依法运行,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实际运作中,各级人大通过召开会议,审议议案、制定法律、审查预算、监督政府工作等方式履行职责。这一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