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要闻 >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集体土地征收)

你们好,最近小时发现有诸多的小伙伴们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流程,集体土地征收这个问题都颇为感兴趣的,今天小活为大家梳理了下,一起往下看看吧。

1、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地公告。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包括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和补偿标准。

2、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并会同财政、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用地单位等有关部门,

3、 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与村民委员会、承包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清点、核实,填写征地调查清单。

4、 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5、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无异议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7、 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征地方案,连同相关材料,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8、 市、县人民政府收到征地批准文件后,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

9、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其他权利人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九、被征用土地权利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清理附着物,

10、 交出土地。

以上就是集体土地征收这篇文章的一些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